活动介绍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二、 协办单位
泸州电视台,泸州日报,泸州在线。
三、活动时间
2013年5月—10月
四、选树内容
(一)美德少年
1.范围及名额
在全市普通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中选树“感恩奋进实现中国梦”先进典型10名。
2.推荐条件
(1)励志刻苦学习,逆境中求知,学习成绩优异。
(2)学习并传承传统文化和艺术(如戏剧、武术等),有较高的水平。
(3)擅长科技发明创造、具有创新思想,取得一定的成绩。
(4)有突出的文体特长或表演天赋,具有较高的水准。
(二)美育家长
1.范围及名额
在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生家长中选树“美育家长”先进典型10名。
2.推荐条件
(1)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教子观,自觉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
(2)自觉遵守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言行一致,遵纪守法。
(3)家庭和睦,尊老爱幼,民主、平等、和谐的家庭气氛浓厚。注重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行为为子女作出表率。
(4)心理健康、阳光,有良好生活习惯,具有较高的道德情操和公民素养;子女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步显着,特别是在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方面表现优秀。
(5)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兴趣爱好和个人需要,尊重孩子的选择,能与孩子共同学习、沟通交流,营造浓郁的家庭学习氛围。
(6)经常与教师保持联系,了解孩子的思想、学习情况,和学校、社会教育配合默契,目标一致,鼓励和支持子女参加健康的文娱活动和公益行动。
(7)积极参加家长学校活动。
(三)美丽校园
1.范围及名额
在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中选树“美丽校园”10所。
2.推荐条件
(1)环境美。校园环境优美、文明美洁。规划布局合理,教育教学功能齐全,育人文化氛围浓厚。
(2)品质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各项教育目标考核实绩位列前茅。
(3)人文美。学校管理具有人文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彰显学生和教师的主体性、人际关系的和谐性,学生、教师、家长的满意度≥90%。
(4)和谐美。学校近2年没有发生重、特大学生安全事故。家、校沟通顺畅,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长论坛会等形式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效结合。
(5)校风美。注重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发展个性,培养能力。常态性开展“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习惯养成活动、“孝顺父母、尊敬长辈”感恩活动、“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引深“洒扫应对”、“日行一善”、“文明小使者”、“节日小报”等主题教育活动,彰显文明素养。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5月)
成立活动组委会,制订活动方案并下发活动通知,做好活动前期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
(二)推荐初选阶段(6月—7月)
按照选树标准和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及学校先进典型,推荐时须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审核。市教育局负责制定“美德少年”选树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各区县教育局负责初选推荐工作,初选情况报市教育局;市妇联负责制定“美育家长”选树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各区县妇联负责初选推荐工作,初选情况报市妇联;团市委负责制定“美丽校园”选树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各区县团委负责初选推荐工作,初选情况报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负责)
活动组委会将对候选对象进行综合评议,将符合条件的“美德少年”、“美育家长”、“美丽学校”初步候选对象在泸州日报、泸州宣传网、泸州在线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公众投票阶段(8月)
将公示后的初步候选对象在“泸州在线”进行网络投票,组委会将把公众网络投票作为结果运用的重要依据。(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泸州在线负责)
活动评委会将按照社会公众网络投票、评委投票各占40%、60%的权重原则,最终综合评定出10名“美德少年”、10个“美育家长”、10所“美丽学校”先进典型。活动评委会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任晓波担任,评委会成员由主(协)办单位相关同志、教育工作者代表、群众代表、媒体代表等组成。(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
(四)宣传展示阶段(9月—10月)
在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在泸州电视台、泸州日报、泸州在线、泸州宣传网、泸州教育网等报刊网站上开设专题,宣传典型事迹;在全市中小学校、各级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组织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泸州电视台、泸州日报、泸州在线负责)
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我的中国梦感恩奋进——美德少年、美育家长、美丽校园”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作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激发全社会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努力的精神动力,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集中精力抓紧抓好。组委会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确保选树工作有序推进,并以此为契机,扎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学雷锋等主题教育活动。
(二)广泛动员,贴近实际。选树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学校、家庭,要遵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贴近未成年人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选、推荐出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亲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使广大未成年人及家长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整个活动始终,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和选树活动先进事迹的宣传,宣传选树活动的进展情况和产生效果,宣传社会各界对选树活动的反映、反响和评价,努力形成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热烈气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
泸州市“我的中国梦感恩奋进——美德少年、美育家长、美丽校园”选树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 任:鞠 丽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任晓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赖红艳 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 涛 共青团泸州市委副书记
邵 怡 市妇联副主席
靳 青 泸州电视台副台长
何晓瑜 泸州日报社副总编辑
张东旭 泸州在线经理
成 员:陈 敏 市委宣传部未成年人工作处副处长
唐淑华 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主任科员
李文佳 团市委学少部副部长
王维秀 市妇联儿工部部长
吴源敏 泸州电视台科教频道总监
吴良春 泸州日报社记者部副主任
罗正平 泸州在线副经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任晓波兼任。 2013年5月7日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二、 协办单位
泸州电视台,泸州日报,泸州在线。
三、活动时间
2013年5月—10月
四、选树内容
(一)美德少年
1.范围及名额
在全市普通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中选树“感恩奋进实现中国梦”先进典型10名。
2.推荐条件
(1)励志刻苦学习,逆境中求知,学习成绩优异。
(2)学习并传承传统文化和艺术(如戏剧、武术等),有较高的水平。
(3)擅长科技发明创造、具有创新思想,取得一定的成绩。
(4)有突出的文体特长或表演天赋,具有较高的水准。
(二)美育家长
1.范围及名额
在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生家长中选树“美育家长”先进典型10名。
2.推荐条件
(1)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教子观,自觉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
(2)自觉遵守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言行一致,遵纪守法。
(3)家庭和睦,尊老爱幼,民主、平等、和谐的家庭气氛浓厚。注重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行为为子女作出表率。
(4)心理健康、阳光,有良好生活习惯,具有较高的道德情操和公民素养;子女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步显着,特别是在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方面表现优秀。
(5)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兴趣爱好和个人需要,尊重孩子的选择,能与孩子共同学习、沟通交流,营造浓郁的家庭学习氛围。
(6)经常与教师保持联系,了解孩子的思想、学习情况,和学校、社会教育配合默契,目标一致,鼓励和支持子女参加健康的文娱活动和公益行动。
(7)积极参加家长学校活动。
(三)美丽校园
1.范围及名额
在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中选树“美丽校园”10所。
2.推荐条件
(1)环境美。校园环境优美、文明美洁。规划布局合理,教育教学功能齐全,育人文化氛围浓厚。
(2)品质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各项教育目标考核实绩位列前茅。
(3)人文美。学校管理具有人文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彰显学生和教师的主体性、人际关系的和谐性,学生、教师、家长的满意度≥90%。
(4)和谐美。学校近2年没有发生重、特大学生安全事故。家、校沟通顺畅,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长论坛会等形式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效结合。
(5)校风美。注重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发展个性,培养能力。常态性开展“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习惯养成活动、“孝顺父母、尊敬长辈”感恩活动、“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引深“洒扫应对”、“日行一善”、“文明小使者”、“节日小报”等主题教育活动,彰显文明素养。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5月)
成立活动组委会,制订活动方案并下发活动通知,做好活动前期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
(二)推荐初选阶段(6月—7月)
按照选树标准和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及学校先进典型,推荐时须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审核。市教育局负责制定“美德少年”选树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各区县教育局负责初选推荐工作,初选情况报市教育局;市妇联负责制定“美育家长”选树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各区县妇联负责初选推荐工作,初选情况报市妇联;团市委负责制定“美丽校园”选树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各区县团委负责初选推荐工作,初选情况报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负责)
活动组委会将对候选对象进行综合评议,将符合条件的“美德少年”、“美育家长”、“美丽学校”初步候选对象在泸州日报、泸州宣传网、泸州在线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公众投票阶段(8月)
将公示后的初步候选对象在“泸州在线”进行网络投票,组委会将把公众网络投票作为结果运用的重要依据。(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泸州在线负责)
活动评委会将按照社会公众网络投票、评委投票各占40%、60%的权重原则,最终综合评定出10名“美德少年”、10个“美育家长”、10所“美丽学校”先进典型。活动评委会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任晓波担任,评委会成员由主(协)办单位相关同志、教育工作者代表、群众代表、媒体代表等组成。(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
(四)宣传展示阶段(9月—10月)
在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在泸州电视台、泸州日报、泸州在线、泸州宣传网、泸州教育网等报刊网站上开设专题,宣传典型事迹;在全市中小学校、各级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组织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泸州电视台、泸州日报、泸州在线负责)
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我的中国梦感恩奋进——美德少年、美育家长、美丽校园”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作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激发全社会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努力的精神动力,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集中精力抓紧抓好。组委会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确保选树工作有序推进,并以此为契机,扎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学雷锋等主题教育活动。
(二)广泛动员,贴近实际。选树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学校、家庭,要遵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贴近未成年人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选、推荐出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亲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使广大未成年人及家长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整个活动始终,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和选树活动先进事迹的宣传,宣传选树活动的进展情况和产生效果,宣传社会各界对选树活动的反映、反响和评价,努力形成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热烈气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
泸州市“我的中国梦感恩奋进——美德少年、美育家长、美丽校园”选树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 任:鞠 丽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任晓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赖红艳 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 涛 共青团泸州市委副书记
邵 怡 市妇联副主席
靳 青 泸州电视台副台长
何晓瑜 泸州日报社副总编辑
张东旭 泸州在线经理
成 员:陈 敏 市委宣传部未成年人工作处副处长
唐淑华 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主任科员
李文佳 团市委学少部副部长
王维秀 市妇联儿工部部长
吴源敏 泸州电视台科教频道总监
吴良春 泸州日报社记者部副主任
罗正平 泸州在线副经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任晓波兼任。 2013年5月7日
已有0人参与活动
投票活动截止:2013/7/3 1:16:59
投票活动截止:2013/7/3 1:16:59